
吉利汽车公司简介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港交所股份代号:175)是一间专注于研发、制造以及销售乘用车的汽车生产企业。产品主要在中国市场销售,并于过去几年通过出口将产品销售扩展到其他发展中国家。本公司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主板上市,其控股股东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间由本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会主席李书福先生及其联系人士全资拥有于中国注册成立的私人公司。本集团总部位于中国杭州市,另有9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中国路桥、临海、宁波/慈溪、春晓、宝鸡、晋中、湘潭、济南以及成都。本集团于其4个平台及2个模块架构上,开发及销售17款主要车型(包括集团拥有50%权益之合资公司「领克合资公司」所销售“领克”汽车车型)。截至2018年底,于中国有多于978家经销商营销「吉利」品牌。领克合资公司采用不同营销及分销系统,并于中国成立222领克中心及17领克空间向顾客提供服务。于2018年,本集团同时通过24名销售代理及336家销售及服务网点出口产品往24个海外市场,这些海外市场主要位于东欧﹑中东及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本公司宣布其新能源汽车战略「蓝色吉利行动」,同时推出其首款新能源汽车车型,充份展现其矢志转型成为新能源汽车技术行业领导者的决心。此行动的目标为确保本集团新能源和电气化汽车销量能达至总销量之90%。截至2018年底,本公司拥有一支52,400人的员工队伍,致力于加强本集团于动力总成系统技术、产品质量、客户满意度及供应链方面的核心优势,于2017年实现销售额约155亿美元。
公司历史沿革如下: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签发的《注册登记证书》(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Geely Automobile Holdings Limited (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于1996年6月5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的名称为SOUTH CHINA STRATEGIC INVESTMENTS LIMITED
1999年6月17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SOUTH CHINA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LIMITED; 2002年7月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GUORUN HOLDINGS LIMITED(国润控股有限公司); 2004年3月2日,公司名称变更为 GEELY AUTOMOBILE HOLDINGSLIMITED(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一)重组上市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书福于2005年取得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国润控股的控制权,并于后续将汽车相关业务资产注入公司体内
公司重组上市的情况如下:1、国润控股与吉利控股设立合资企业(1)设立合资企业吉润汽车发行人于2003年4月4日刊发公告,国润控股与吉利控股、浙江吉利、Centurion于2003年3月30日签署合营协议成立合资企业吉润汽车,约定吉润汽车注册资本为10,8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浙江吉利以资产出资5,745.00万元,持有53.19%股权;Centurion以现金出资5,055.00万元,持有46.81%股权
(2)设立华普国润合资企业发行人于2003年10月15日刊发公告,国润控股与吉利控股、上海华普、Value Century于2003年10月10日签署合营协议成立合资企业华普国润,约定华普国润注册资本为5,169.69万美元,其中上海华普以资产出资2,749.76万美元,持有53.19%股权;Value Century以现金出资2,419.93万美元,持有46.81%股权
2、李书福取得国润控股控制权(1)Geely Group收购国润控股的控股股东Proper Glory32.00%的股份截至2004年1月5日,Proper Glory持有国润控股60.68%股份,为国润控股的控股股东
2004年1月5日,Proper Glory的股东王兴国、Venture Link分别向李书福全资拥有的GeelyGroup出售Proper Glory15.00%及17.00%的股份
(2)国润控股更名为吉利汽车发行人于2004年3月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发行人英文名称由“Guorun Holdings Limited”变更为“Geely Automobile Holdings Limited”,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已于2004年3月2日发出更改名称之注册证书;发行人中文名称由“国润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
(3)Geely Group收购Proper Glory剩余全部股份2005年5月6日,Proper Glory的股东贺学初、Fortune Door、Venture Link(合称为“出售方”)与Geely Group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出售方向Geely Group转让Proper Glory68.00%的股份
2005年5月19日,发行人公告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在以下条件达成后完成:(1)因买卖Proper Glory股份而产生全面收购建议之责任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2)出售方、Proper Glory及吉利汽车概无作出或忽略任何行为,而导致吉利汽车失去在香港联交所之上市地位或被停牌超过连续7个交易日;(3)无任何讯息表示,未有从香港、开曼群岛及中国有关政府或监管当局取得就实行股份转让协议下涉及之交易而言任何必要豁免、同意书或批文(如需);(4)股份转让协议之保证在各方面均仍真实及准确
(4)Geely Group向发行人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Geely Group于2005年5月31日向发行人其他股东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拟以现金0.09港元/股对价收购发行人除Proper Glory外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已发行股份
收购建议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21日
截至2005年6月21日,Geely Group共接获4份有效接纳书,涉及收购股份87,000股,约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的0.002%
本次收购完成后,Geely Group及Proper Glory合计持有发行人2,500,087,000股股份,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的比例约为60.68%
(5)发行人更换董事会成员根据Geely Group收购Proper Glory全部股份时的相关安排,收购建议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六位时任执行董事,包括贺学初、徐兴尧、顾卫军、周腾、张喆及王兴国将辞任;GeelyGroup将提名七位执行董事加入董事会,包括李书福、徐刚、杨健、沈奉燮、尹大庆、刘金良、桂生悦
2005年6月9日,发行人董事会宣布,李书福、徐刚、杨健、沈奉燮、尹大庆、刘金良、桂生悦获委任为发行人执行董事,杨守雄获委任为发行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书福获委任为发行人董事会主席
3、进一步设立合资企业及收购合资企业控股权(1)新成立合资公司1)浙江金刚2006年10月25日,Centurion与吉利控股签署合营协议,约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浙江金刚
浙江金刚注册资本为23,499.25万元,其中吉利控股以资产出资12,499.25万元,持有53.19%股权;Centurion以现金出资11,000.00万元,持有46.81%股权
2)浙江陆虎2006年10月25日,Centurion与浙江豪情签署合营协议,约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浙江陆虎
浙江陆虎注册资本为15,167.70万元,其中浙江豪情以资产出资8,067.70万元,持有53.19%股权;Centurion以现金出资7,100.00万元,持有46.81%股权
3)湖南吉利2007年3月26日,Centurion与浙江豪情签署合营协议,约定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湖南吉利
湖南吉利注册资本为2,500.00万美元,其中浙江豪情以现金出资1,329.75万美元,持有53.19%股权;Centurion以现金出资1,170.25万美元,持有46.81%股权
(2)收购合资企业控股权2007年7月13日,发行人与浙江吉利、上海华普、浙江豪情等公司签署协议,收购上述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
浙江吉利、上海华普、浙江豪情均由李书福及其关连人士实际控制,为发行人的关连方
上述交易总对价为161,084万港元,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方式支付(1.25港元/股,共发行1,288,672,000股)2007年7月13日,发行人子公司Centurion与浙江福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浙江福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福林汽车49%的股份转让给Centurion,交易对价为2,330万港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2007年11月21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发了全面要约收购的豁免
2007年11月22日,发行人股东特别大会以普通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协议以及全面要约豁免申请
2008年6月18日,发行人上述交易已获得商务部的批复(商资批[2008]745-749号)
2008年6月23日,香港联交所发出批准上市信函(ListingApproval),本次股份发行及上市已获批准
2008年7月4日,发行人发布公告,此次重组已于2008年7月1日完成,重组完成后Proper Glory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的58.38%
更详细信息,可登录公司官网查询:
www.geelyaut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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